被起诉没收到传票就判决了
未收到传票而直接领取判决书的情况确实构成程序违法,违反了《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。具体来说,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五条至第九十二条详细规定了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和程序,包括直接送达、留置送达、委托送达、邮寄送达、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。在未按照这些法定程序送达传票的情况下进行判决,显然违反了法律的明确规定,因此该判决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确实未收到传票而判决已下,你可采取以下措施:首先,确认自己和亲友未签收过法院的传票及诉讼材料;其次,收集相关证据,如通讯记录、住址证明等,证明你未收到传票;最后,在一审判决书规定的生效期内,以‘违反司法流程’为由,向上一级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请求法院依法重申或推翻一审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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